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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愈在《送孟東野序》裡面說:「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。」
原文的意思是類似《示法詩》的「惹塵埃」。
而我要說的則是後人片面引用的意思,也就是「不平則鳴」的部份。
「不平則鳴」的人,通常同時具備兩種特質:
其一具備的特質叫做憤世嫉俗,或者是對某些價值觀的堅持。
其二則是人格上必然樂於以某些公開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情感。
以我個人而言,服役經歷是一個鮮明的分野。
大學時期以前的同學老朋友,印象中認為我是屬於「狂傲的」、「不平則鳴」的那一類,
當兵後才認識的,又覺得我有一點出世的味道,以她們的形容詞,就是「灑脫自適」、「從不發牢騷」云云。
內在到底真正改變了多少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,因為包裝也是一門藝術。
惟獨外在給人觀感的差異主要的因素,就是行為模式的改變。
雖然偶有例外,但我已經不再傾向「路見不平」就要大聲疾呼地把心中的不滿大聲說出來。
相反的,我發現真正最有效率、也最圓滿、最無後顧之憂的解決方式,就是檯面下進行的協商。
這和我之前提過的菁英管理階層的行為模式有密切關聯,像是:
「兩手策略」、「會而不議」
因此韓文公的「凡物不得其平則鳴」這句話,我有著另類的詼諧解釋,
那就是平凡人才會愛發牢騷。
至於不平凡的人呢?
就在凡夫俗子聚眾搖旗吶喊的同時,
某些人表面上不動聲色,私底下早已經佈局動用資源,不知道推進到哪個階段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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