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的專題討論邀請馬教授來講智慧財產權。
這門專題討論課包含兩位教授和四五十位碩博生,他只上台五分鐘就逗得全班同學哈哈大笑。
言語的魅力就是這麼驚人,可以讓人在完全不熟悉彼此的情況下,在短短幾分鐘內先是接受這個演講者,後幾分鐘就開始照著講者的話去做。
馬振基說:「這張投影片很重要,各位有興趣可以記錄下來。」
由於我坐最後一排,很清楚看到幾乎所有的同學都乖乖低頭抄起來。
或許是語言本身的魅力,可以把枯燥的話題包裝得生動有趣,
也可能是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條規定,真的值得我們這些學術研究者好好了解。
印象比較深刻的是:發明權(研究團隊)≠發明所有權(學校);版權≠版稅≠著作權
去年那篇軍中日記賣給圖書館幾萬塊,之前我老是跟別人說是版權費,有時候還說成稿費。聽完馬振基的介紹,感覺比較像是著作權被國家買斷。或許要再查查~
其實我對馬振基的印象不多,並且也不是太親切。或許這都該歸因於五年前在清大化工館前面的大草坪擺攤時,他對我們這些同學表現出來的老闆習氣。
昨天他演講的風格和我的印象相去甚遠,這讓我想到過去經常聽到同學爆料:在課堂被公認為好老師的某某教授,其實私底下帶研究生卻是苛薄到不行。
反正受邀演講和課堂講課都是一個舞台,表演者能讓觀眾滿意,這就是舞台效果最完美的呈現。
帶領研究團隊也是另一個舞台,不過這次的觀眾換成學校或者國科會。為了保證演出成功,導演要求每個演員負擔超乎常理的工作量也是可以理解的心態-
-雖然「可以理解」不代表「恰當的行為」。
整體而言,我覺得這是一場精采的演講。尤其清大的教授到台大也可以這麼受歡迎,在我這個清大校友的眼裡,也覺得與有榮焉!
- Mar 28 Sat 2009 09:22
清大馬教授昨天來台大的演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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