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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館商圈有一攤還算有名的紅豆餅,叫作晴光紅豆餅,一個10元。

今天光顧這攤讓我既挫折又暈眩。


「我要紅豆奶油各兩個。」

「好!」

掏出一百,找回80元以及"三個"紅豆餅。

「這是紅豆奶油各兩個嗎?」

「對呀!」


「我要的是紅豆奶油各兩個。」

「對呀!」


「我的意思是:紅豆、奶油各兩個。」

「好!」店員熟練地裝了另外三個紅豆餅給我,「那你要再補20元給我。」


我看著這兩包一共六個紅豆餅,一字一句慢慢地說:

「我.要.紅.豆.奶.油.各.兩.個。」


「對呀!」店員像跳針一樣重複剛才相同的話。

「可是這裡面一共三個。我要的是紅豆奶油各兩個。」

店員說:「紅豆兩個奶油一個,對呀!」



結論:

1. 原來紅豆奶油各兩個=紅豆兩個奶油一個。

2. 我應該在一開始三個紅豆餅20元的時候見好就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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